优化投融资服务 支撑数创企业梯度发展
文 |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欧阳日辉
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以下简称“数创企业”)具备高敏捷性和高成长性,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实践主体,其梯度发展离不开金融服务的精准高效支撑。《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把“优化投融资服务”作为主要保障之一,强调推进投融资需求和供给精准匹配,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大数创企业金融支持力度。
一、数创企业成长亟需金融创新赋能
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场景创新、数据价值创新是数创企业的核心驱动力,也对融资的渠道、模式、规模和时效性提出更高要求。传统金融服务体系在支持新兴业态、科技创新和创新型企业发展等方面面临短板,难以适应数创企业轻资产、强创新特征,难以精准覆盖企业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金融需求,难以将金融机构对数创企业的服务能力与政策引导形成合力。
(一)数创企业亟待金融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数创企业具有高潜力、高风险、长周期特点,如何发现和识别数创企业,对传统金融机构的评估体系提出了挑战,与有些金融机构的考核体系也存在一定冲突。数创企业亟需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金融机构需要更加精准地识别数创企业,在技术研发、产品迭代、市场拓展等企业全生命周期提供资金支持,及时满足数创企业的金融需求。
(二)数创企业梯度发展亟待破解金融错配问题
不同发展阶段的数创企业有着不同的融资需求,这对金融供给与需求的匹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数创企业多为轻资产化,核心资产体现为知识产权、技术等无形资产,传统的价值评估体系难以识别其价值、潜力和风险。金融机构需要不断迭代对优秀数创企业的认知,提供适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培育一些风险承受力高、具有战略眼光的耐心资本与之匹配。
(三)数创企业亟待政府与市场形成金融支持合力
数创企业在传统融资渠道中难以获得所需发展资金,部分扶持政策针对税收贡献大户的做法需要改善,亟待构建政府与市场协同的金融服务体系,跳出传统的金融支持框架。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系,引导各类市场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撬动更多社会资本为数创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二、建立健全支持数创企业发展的投融资服务体系
优化投融资服务在于识别不同企业不同发展阶段,提升金融供给能力和配置效率,从风险评价机制到考核评价机制,从信用评价模型到信用评价服务体系,政府和金融机构合力为数创企业提供多元化、全生命周期的融资服务。
(一)推进投融资需求和供给精准匹配
金融机构服务数创企业,首先要精准识别具备高敏捷性和高成长性的数创企业,完善不同发展阶段的数创企业识别机制。一方面,构建动态、多维、智能的识别体系,深化基于“数据信用”的产业数字金融服务模式,精准把握、“量体裁衣”服务数创企业。《措施》鼓励地方完善经营主体信用评价服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构建符合数创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模型,完善风险评价机制。另一方面,政府和金融机构形成合力,构建“政府+企业+创新+投资”四合一的专业化遴选培育机制。《措施》提出,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数创企业投融资需求,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金融服务。针对遴选入库企业,政府和金融机构形成合力,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二)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
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构建服务平台,可以为不同发展阶段的数创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和金融服务。一方面,《措施》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比如,商业银行打造数据要素与数字技术双轮驱动新模式,有助于创新并优化产品和服务,满足数创企业多元、动态、差异化的融资需求。另一方面,完善优质数创企业项目推荐机制是打通数创企业全周期金融服务链条的重要一环。《措施》提出,促进银企对接,向金融机构推荐优质数创企业项目。比如,通过搭建权威、透明、专业的项目推荐平台,有助于聚合优质企业资源,缩短创新资源与资本之间的“匹配链条”,降低信息筛选与交易成本。
(三)加大数创企业金融支持力度
推动数创企业发展,需要国有创投资金等多元化金融支持。一方面,引导国有资本成为支持创业投资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措施》提出,强化创投资金引导,优化完善国有创业投资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将培育数字经济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情况纳入考核机制。比如,摒弃传统以短期财务收益为主导的考核方式,设置合理的考核周期。另一方面,鼓励数创企业运用社会资本、创投、风投、私募等多元融资渠道。《措施》提出,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规范银行与投资机构的合作,为数创企业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为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支持数创企业关键枢纽作用,《措施》提出,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数创企业上市融资。
三、持续优化数创企业投融资环境
优化数创企业投融资服务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以全球化视野配置金融资源,持续优化“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构建面向未来的开放包容、灵活高效的金融创新生态。
(一)提高数据赋能金融机构支持创新企业的能力
数创企业识别、风险管理和服务能力等环节的智能化、精准化,必须以数据为纽带,构建覆盖全周期、全场景的数据驱动型金融服务体系。做好公共数据供给工作,有利于金融机构汇聚多方多源数据,运用人工智能、知识图谱等技术,构建数创企业综合画像系统,实现对数创企业的动态服务。
(二)推动“科技—产业—金融”深度融合良性循环
构建“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机制,形成跨部门、跨主体协同工作体系,助力有技术、有科技含量的数创企业做大做强。政府要完善“产学研用金”协同机制,各地可以探索“创新联盟+产业联盟+金融联盟”三联共建,强化产业链上下游的金融协同,吸引更多长期资本投入到数创企业。
(三)“四链”融合打造数创企业成长的金融生态
构建贯通科研、转化、融资、人才全周期的金融服务生态体系,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和人才链深度融合,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落地、企业识别、金融创新、人才引培等环节形成闭环。完善跨链资本流动机制,推动政府投资基金、产业投资、社会资本等多元资金在创新链和产业链间高效对接,提升金融资源对数创企业的支持力。

“数据+算力”双轮驱动,赋能数创企业加快成长
文 |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副院长 魏亮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是推动创新创造的生力军。当前,数字经济已成为经济发展中创新最活跃、增长速度最快、影响最广泛的领域,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以下简称“数创企业”)是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实践主体,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有生力量。近日,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立足我国数字经济积厚成势的关键时期,提出要以培育具备高敏捷性和高成长性的企业为目标,强化数据作为关键要素的保障力,以及算力作为基础资源的支撑力,激发数字经济领域涌现更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措施》紧扣数创企业成长的客观规律,对数创企业从初创到成长为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过程中各种现实痛点给予政策层面的响应,对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具有重大意义。
一、强化关键要素保障力,释放数据价值
(一)以公共数据为引领,强化数据供给保障
高质量、可持续的数据资源供给是培育数创企业的重要前提。目前,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制度框架已初步构建,2024年全国地市级以上地方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数量增长7.5%,开放的数据量增长7.1%,超六成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启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现阶段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整体仍处于探索初期,市场集中度较高,中小企业市场参与度有待提高,公共数据获取需求迫切。《措施》紧扣“强化多维用数保障”这一主旨,强调公共数据供给应具备可持续性,提出支持数创企业公平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这将有助于打破现阶段部分场景下的数据垄断格局,保障数创企业能够公平透明、可预期地获取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助力解决企业可用数据不足难题。
(二)降低企业用数成本,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数据是创新的“燃料”,降低用数成本有利于激发企业用数创新积极性。当前,数据采集、采购和治理方面成本较高,如自动驾驶技术研发中场景数据采集的成本高达数亿元。《措施》聚焦企业用数治数成本高这一核心痛点,提出要支持数创企业探索以成本共担、收益共享等方式开发数据资源、共享数据价值,助力激发多方合作意愿。同时,《措施》强化政策工具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发放“数据券”“算法券”,并对提供普惠便利数据服务的企业和行业可信数据空间予以重点支持。这将有助于降低中小企业治数用数成本,引导资源流向高价值场景,切实调动企业主体积极性。
(三)加强服务能力建设,破除市场用数障碍
技术服务能力是数据共享应用和高效赋能的重要支撑。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技术正在向深化应用阶段推进,以可信数据空间为主的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正加快建设。目前企业层面的数据应用水平仍待提升,满足企业实际需求的数据治理、平台部署、定制化开发等数据服务能力需进一步加强,企业亟需将数据价值转化为创新成果。《措施》从增强技术支撑的角度提出解决方案,一方面,鼓励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平台企业等面向数创企业开发提供普惠性数据产品和技术工具;另一方面,鼓励数创企业依托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开展数据资源登记。这将有助于降低数创企业用数技术门槛,同时有效提升市场信息披露和资源发现能力,推动数据广泛应用。
二、夯实基础资源支撑力,强化算力供给
(一)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提供多元服务
我国算力规模持续提升。截至2025年6月底,我国在用算力标准机架达1085万架,智能算力规模达到788EFLOPS(FP16),为数创企业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等过程中所需的算力资源提供了充足储备。为进一步强化对数创企业的算力支撑,《措施》提出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落实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坚持国家枢纽节点算力规模部署;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支持地方协同参与、共同建设。这将有助于推动枢纽节点间、枢纽节点与周边区域及城市内高品质算力时延圈建设,保障海量用户高效灵活联网入算用算,助力数创企业便捷获取适配的算力支持,带动核心技术研发突破。
(二)降低算力获取使用门槛,释放创新动能
随着行业大模型训练数据量激增,算力需求持续攀升,硬件部署与运维成本较高,数创企业初创期发展算力成本压力较大。《措施》提出鼓励国家枢纽节点面向数创企业提供低成本、广覆盖、可靠安全的算力服务,切实缓解数创企业算力成本压力,使轻资产的数创企业在无需自建算力基础设施的情况下实现算力灵活调用,助力成长型企业突破资源约束,加速技术迭代与业务拓展。
(三)培育算力产业生态体系,减少资源错配
目前,我国算力市场的结构性矛盾需进一步缓解。一方面,算力中心资源利用率待加速提高;另一方面,企业算力资源供需匹配效率亟待优化提升。《措施》提出打造集算力统筹监测、统一调度、弹性供给、安全保障于一体的新型算力网基础设施,引导各类算力资源与数创企业需求高效精准对接。通过完善算力资源的统一监测调度机制,将分散的闲置算力纳入统一管理,为企业项目高效推进扫清资源错配障碍。
三、发挥数据与算力协同力,助推数创企业培育
当前,数创企业正处于发展的关键节点,技术红利持续释放,数据和算力需求爆发式增长,为落实《措施》要求,未来需重点从三方面发力:
一是健全数据资源供给和技术服务体系。持续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和授权运营工作,开展数据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在工业等重点领域率先推进可信数据空间创新发展试点,打通数据供给、流通路径,实现数据普惠获取和创新应用。
二是打造“全国算力统筹、区域特色供给”的算力发展格局。依托中国算力平台等建设升级与功能优化,构建全国算力互联一张网,尽快实现不同架构、不同主体、不同地域之间算力资源的互联互通。
三是围绕数创企业发展需求构建产业链生态。构建涵盖数据提供商、算力服务商、算法研发企业、应用开发商等主体的生态体系,推进数据资源、算力资源与企业需求高效精准对接,加速数据和算力在数创企业的落地应用和赋能。

健全数创企业源头发现机制,筑牢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根基
文 | 国家数据发展研究院院长 胡坚波
当前,数字经济已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之一,而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以下简称“数创企业”)作为其中最具活力的创新主体,其培育与发展至关重要。通过完善源头发现机制,更早识别、精准挖掘具有潜力的数创企业,将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近日,《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正式印发。《措施》聚焦构建系统化、精准化的数创企业遴选培育机制,尤其将“健全数创企业源头发现机制”作为首条,为加快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数创企业提供了系统性的制度保障,恰逢其时、意义深远。
一、健全源头发现机制是数创企业培育的“先手棋”,为精准施策奠定基石
在数字经济向各行业加速渗透的背景下,传统企业培育工作往往面临服务响应不迅速、资源触达不精准、要素流通不顺畅等难题。健全数创企业源头发现机制,正是破解这些问题的关键抓手,对于推动有关部门以更高效率、更低成本提升培育质效具有重要意义。
(一)为数据和算力赋能提供“靶向坐标”,破解资源供需错位难题
数据和算力的供给极大程度决定了数创企业的创新动能。以往由于缺乏对企业需求的系统掌握,政府在数据开放、算力调度等方面存在“供需错位”难题,有的企业急需特定领域数据却难以获取,有的企业面临算力资源紧张却不知如何对接。《措施》提出“促进公共数据可持续供给及开发利用”“引导各类算力资源与数创企业需求高效精准对接”。健全源头发现机制,能够进一步明晰数创企业的数据需求清单、算力缺口类型,帮助政府部门实现“按需供给”。一方面推动公共数据资源有针对性地向入库企业开放,为企业算法训练、产品研发提供数据保障;另一方面协调算力资源,为企业提供低成本算力支撑,让政府的资源更加有效地用在“刀刃上”,这有助于帮助政府服务向主动赋能转型,推动企业培育工作在服务理念与实施路径上的系统性升级。
(二)为场景和机会供给构建“联动桥梁”,激活企业持续增长动能
场景是数创企业技术落地、价值变现的核心载体,机会供给则是打通需求与供给,赋能数创企业生态构建的关键支撑。《措施》提出“将城市发展战略、产业发展布局、公共资源开发等与企业市场机遇融合对接、精准匹配”“不断加大应用场景和机会清单的开放供给”,正是要通过场景和机会的供给赋能企业持续创新和成长。健全源头发现机制与场景和机会供给之间存在“双向赋能”的逻辑,一方面,源头发现机制通过精准识别数创企业的技术优势与发展阶段,为场景和机会的开放提供“靶向清单”;另一方面,场景和机会的有序释放,又能促进源头发现机制优化筛选标准,确保入库企业与市场需求高度适配。这种“精准识别—场景匹配—动态优化”的闭环,让场景开放更加有的放矢,为数创企业注入持续增长动力。
(三)为企业全链条发展打通“要素通道”,破解融资与人才瓶颈
数创企业尤其是初创期企业,普遍面临融资困境,同时在高端数字人才吸引上也存在劣势,健全源头发现机制为企业与资本市场、人才市场之间架起了“桥梁”。《措施》提出“促进银企对接,向金融机构推荐优质数创企业项目”“健全数字人才流动机制”。通过前期的源头发现机制,一方面能科学筛选出数创企业,有效降低投融资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引导社会资本关注优质数创企业;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可针对入库企业的人才需求,制定专项人才引进计划,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为企业输送数字技术、管理等专业人才。此外,数创企业的品牌效应还能提升企业的行业影响力,助力其拓展市场、开展国际合作,实现从“幼苗”到“参天树”的成长跨越。
二、三大核心框架协同发力,推动数创企业选育科学化精细化
健全数创企业源头发现机制并非简单地形成一个企业名单,而是构建一套以专业化培育库为基础、以精准化服务为核心、以多主体协同为支撑的完整机制体系。其中,专业化培育库解决“选得明”的问题,精准化服务聚焦“育得精”的目标,多主体协同保障“服务好”的效能,三大机制相互支撑、有机统一,共同构建起科学高效的数创企业培育生态。
(一)建立专业化培育库,确保“好苗入列”
培育库是源头发现机制的核心载体,其专业性直接决定培育质量。《措施》明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牵头搭建数创企业培育库,每年遴选发现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数创企业分级分类入库,实行动态调整”。这一机制的优势在于,考虑到数字经济的不同发展阶段和不同细分领域,充分考虑到互联网、人工智能、具身智能等不同类别以及不同发展阶段的数创企业,制定差异化入库标准,避免“一刀切”;通过固定周期的筛选,确保及时纳入新兴优质企业,跟上技术迭代与产业升级节奏;对成长停滞、创新不足的企业进行清退,形成“能进能出”的良性循环,保证了培育库的活力与质量。
(二)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实现“精准培育”
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的数创企业需求差异显著。《措施》提出“各级数据管理部门加强对入库企业的服务对接和监测分析,有针对性提供各类培育政策、开展精准服务”,正是通过因地制宜的服务模式,让培育资源精准匹配企业需求。加强对入库企业的服务对接和监测分析,体现了政府服务数创企业的主动性与精细化,有助于及时发现企业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痛点、难点问题,为后续精准施策提供全面、准确的依据;有针对性提供各类培育政策、开展精准服务,能够让政策红利精准滴灌到每一家有需要的数创企业,实现培育资源效益最大化。
(三)多主体参与,构建“专业培育生态”
数创企业培育涉及技术评估、市场判断、政策适配等多维度专业能力,仅靠政府部门难以完成。《措施》明确“组建涵盖相关部门、地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投资机构、孵化机构等各类专业人员的数创企业专业化遴选培育组,构建‘政府+企业+创新+投资’四合一的专业化遴选培育机制”。这就能够让政府部门专心负责政策统筹与资源协调;企业与科研院所提供技术支撑与成果转化渠道;投资机构聚焦市场潜力研判,同步提供资本注入、投后赋能与产业资源对接服务;孵化机构提供办公、招聘、市场对接等落地服务。多方协同形成“专业互补、合力培育”的生态。
健全数创企业源头发现机制,本质上是推动数字经济治理从“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从“普惠供给”向“精准滴灌”的转型。通过培育库的系统化运作,既能让优质数创企业获得针对性支持,加速成长为行业领军者;又能为政府资源配置提供科学依据,提高政策效能;更能推动创新要素跨区域、跨领域流动,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产学研用协同”的数字经济生态。

聚焦“源头”精准施策 让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跑出加速度
文 | 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和产业发展部主任 单志广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近日,《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正式出台,该文件以习近平总书记的战略部署与总体要求为根本遵循,出台让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以下简称“数创企业”)有获得感的实招真招,打造源头培育的企业赋能体系,让更多初创企业在数字经济新领域新赛道“万马奔腾”。
一、深刻认识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的重要意义
从全球形势来看,培育数创企业是应对国际复杂环境,在新一轮科技革命竞争中赢得优势的重要选择。当前,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也成为各国企业竞争最激烈的赛道。我国数创企业不断发展,但是与世界前沿水平相比,在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市场拓展等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在“不进则退、慢进亦退”的发展形势下,需要加快在数字经济关键领域培育更多有“独门绝技”的数创企业,在新一轮科技竞争与产业竞争中抢占制高点。
从国内形势来看,培育数创企业是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夯实数字产业集群根基的关键路径。党的二十大提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根基在数创企业,不仅需要“一骑领先”,更需要“万马奔腾”,要形成龙头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的发展格局。数创企业是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场景创新、数据价值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具备高敏捷性和高成长性的新兴企业。数创企业现在处于发展初期阶段,但具有最活跃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在适宜的环境下将会表现出“毛竹效应”(企业在初期发展的“地下扎根”积累阶段看似增长缓慢,但后期将会出现“快速拔节”的爆发式成长)和“竹林效应”(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形成协同创新圈,既支撑自身发展,又带动其他企业成长),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能。
二、围绕数创企业关键阶段出招,实现全方位扶持
企业从“生下来”到真正“活下来”,需要尽快横渡“达尔文海”,顺利实现技术与产品的产业化商业化,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乃至取胜。数创企业从初创到成长为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的这一阶段恰恰是企业高风险、高失败率的关键时期,面临着技术突破难、成果转化难、订单获取难、创投融资难等多重启动难题。《措施》正是瞄准这一容易出现市场失灵的关键阶段,扶上马、送一程,着力解决数创企业在发展初期存在的资源约束与市场壁垒。
在成果转化难方面,数创企业的先进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大市场”存在缺渠道、缺工具等转化难题。《措施》针对这一痛点,提出了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建立以企业为主导、需求为牵引、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有组织科研+有组织成果转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机制。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专业化、市场化的成果转化服务机构,面向数创企业提供项目遴选识别、验证评估、二次开发、中试熟化、创业孵化等公益性成果转化服务。
在订单获取难方面,用户对于尚未经过市场充分验证的新技术新产品往往存在不敢用、不愿用的问题。《措施》提出了探索建立数创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新服务“首购首用”专项政策,帮助和推动数创企业成果更快开拓“首市场”,在市场验证中加速成熟。此外,《措施》还提出了鼓励地方通过推荐目录、路演推介、应用大赛等促进成果供需对接。
在创投融资难方面,当前市场资金对早期项目存在怕风险、没耐心的问题,《措施》则围绕为数创企业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渠道,提出了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数创企业投融资需求,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金融服务、强化创投资金引导、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规范银行与投资机构的合作等具体举措。《措施》特别提出了优化完善国有创业投资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将培育数字经济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纳入考核机制,以此来提升国资支持数创企业的积极性。
三、围绕数创企业发展特性出招,实现全要素供给
数创企业天然是数据密集型与算力密集型企业。数据是数创企业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数据的获取、分析、应用能力直接决定数创企业商业模式的可行性与扩展性,是数创企业在技术突破、模式创新、市场扩张等方面的关键驱动。《措施》根据数创企业发展特性,不仅精准提供人才、资金、技术等传统要素供给,而且强化了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支持,为数创企业提供用得起、用得好的创新服务。
在强化多维用数保障方面,《措施》首先强化对数创企业的数据供给,提出鼓励地方加快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和应用创新生态,支持数创企业公平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措施》围绕降低数创企业的治数用数成本,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发放“数据券”“算法券”。《措施》围绕提高数创企业的用数能力,鼓励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平台企业等构建产业链上下游、平台生态圈数据服务平台,开发提供普惠性数据产品和技术工具,对面向数创企业发展需求,提供普惠便利数据服务的企业和行业可信数据空间予以重点支持。
在强化算力资源供给支撑方面,《措施》首先强化支撑数创企业的算力基础设施,提出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坚持国家枢纽节点算力规模部署,持续优化热点应用区域需求保障。同时提出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支持地方协同参与、共同建设,打造集算力资源统筹监测、统一调度、弹性供给、安全保障于一体的新型算力网基础设施。此外,《措施》还提出了引导各类算力资源与数创企业需求高效精准对接,鼓励国家枢纽节点面向数创企业提供低成本、广覆盖、可靠安全的算力服务,降低算力使用门槛。
四、围绕数创企业培育机制出招,实现全主体协同
数创企业的成长并非一时之功,而是需要从挖掘潜力到价值释放的全周期赋能,恰如培育一粒“种子”到一片“粮田”,需要经历“选种”“育苗”“栽培”等长周期过程,而这一历程需要政产学用金多主体的紧密协同。《措施》围绕数创企业孵化培育全链条、全周期提出了全主体协同的措施。
首先,《措施》建立了源头发现机制,提出构建“政府+企业+创新+投资”四合一的专业化遴选培育机制,旨在精准识别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创新“基因”,构建数创企业培育库,针对性地对入库企业提供各类培育政策、开展精准服务。
其次,《措施》提出了一体培育机制,正如种子发芽需要适宜的温光水气,数创企业的成长同样离不开创新生态的滋养。通过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完善成果转化机制、强化场景和机会供给、强化企业出海服务等产学研深度融合的举措,构建有利于数创企业专业化特色化产业化发展的创新生态。如围绕提升数创企业的原始创新能力,《措施》提出了鼓励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平台企业等带头推进联合创新发展,整合推进各类创新资源与服务向数创企业开放共享,加快推进重点产业领域专利池建设,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平台生态圈的融通创新。
第三,《措施》提出了创新监管机制。培育数创企业不能揠苗助长,而要有战略耐心。《措施》提出了建立开放包容审慎的创新环境,引导数创企业守法自律经营,探索柔性执法机制。规范涉企检查,探索推行非现场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必要干扰。对于一时看不清、看不懂的新业态,稳慎探索推行“沙盒监管”模式,分级分类制定“沙盒监管”规则,鼓励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先行先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是企业不断成长壮大、立于不败之地的关键所在”。《措施》的出台,围绕数创企业关键阶段、发展特性、培育机制出招,实现全方位扶持、全要素供给、全主体协同,为数创企业精准赋能。下一步要形成政策合力,加强政策配套衔接、加深部门协同、加快地方实践探索、加大政策宣传解读,让更多优秀数创企业能够跑出“加速度”,成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与数字产业集群建设的先锋队、领头羊。
来源:国家数据局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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